機械零部件加工技術要求概述
機械零部件加工技術要求概述。
一、機械零部件加工的概要處理:
1.未規定的形狀公差應符合GB1184-80的要求。
2.未指定長度尺寸的允許偏差為0.5毫米。
3.圓角半徑R5未注明。
4.所有未注明的倒角均為C2倒角。
5.使鋒利的邊緣變鈍,以去除毛刺和飛邊。
二、機械零部件加工表面處理:
1.機械零部件加工加工表面,不應有劃痕、擦傷等損傷零件表面的缺陷。
2.加工螺紋表面不允許有黑皮、磕碰、亂扣、毛刺等缺陷。涂漆前,需要清除所有待涂漆鋼部件表面的鐵銹、氧化皮、油脂、灰塵、污垢、鹽和污垢。
3.除銹前,用有機溶劑、堿液、乳化劑和蒸汽去除鋼件表面的油脂和污垢。
4.噴丸或手工除銹后的待涂裝表面與底漆涂裝的時間間隔不得超過6h。
5.連接前,鉚接件的接觸面需要涂上30 ~ 40μ m厚的防銹漆..搭接邊緣應使用油漆、油灰或粘合劑密封。因加工或焊接而損壞的底漆應重新涂漆。
三、機械零部件加工熱處理:
1.調質處理后,HRC為50 ~ 55。
2.中碳鋼:45或40Cr零件高頻淬火,350 ~ 370℃回火,HRC 40 ~ 45。
3.滲碳深度為0.3毫米。
4.進行高溫時效處理。
四.機械零部件加工整理后的技術要求。
1.成品機械零部件加工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上,并采取必要的支撐和保護措施。2.加工表面不允許有影響性能、壽命或外觀的缺陷,如銹蝕、碰撞和劃痕。
3.成品表面碾壓后,不得有脫皮現象。
4.處理過程中熱處理后零件表面不應有氧化皮。精加工后,配合面和齒面不應退火。
機械零部件加工的密封處理:
1.組裝前,所有密封件需要充滿油。
2.裝配前,嚴格檢查并清除零件加工過程中留下的尖角、毛刺和異物。確保安裝時密封件不會被刮傷。
3.粘合后,應去除流出的多余粘合劑。